问图书馆员

我的图书馆

首页>入馆须知

读者入馆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4-07 10:02:51
  • |
  • 作者:北川县图书馆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731次


北川羌族自治县图书馆是公共文化场所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。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、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,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,读者请遵守如下规定:

一、读者需持本人的读者卡在图书馆前台办理登记后进入馆内阅读。参观访问须提前联系。

二、保持图书馆安静,入馆后请将移动通讯设备调为振动模式。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,维护馆内秩序,出入图书馆不拥挤,不能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
三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入馆,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,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、果皮、杂物等。

四、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,不得撕裁、污损书刊资料,不得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上涂抹刻画。

五、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入馆。

读者外借图书或归还图书时,应在图书馆前台处办理借还手续。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图书馆。

七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交有关部门处理。